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三日电(记者朱大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上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先例可以遵循,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肖扬说,法院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管理制度和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肖扬从四个方面谈深化法院司法改革的基本任务: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解决好法院系统内部权力结构问题。要进一步优化人民法院内部审判机构、管理机构之间的分工,理顺不同审级法院的相互关系,科学划分上下级法院的工作职能,推动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新型司法体系;建立以审判权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形成配置科学、运行顺畅、公开透明的司法工作机制。
——加强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建设,解决好法院如何公正司法的问题。继续探索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抓住落实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案的契机,全面贯彻执行民事审判监督制度和执行制度,建立完善的诉讼程序运行机制,逐步提升司法的公信度。
——完善制约监督机制,解决好法院如何运转和管理的问题。禁止就个案的定罪、量刑事实和证据向上级法院请示,保证下级法院的审级独立和二审的审级监督功能。建立统一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建立健全法官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舆论监督,处理好舆论监督与依法独立审判的平衡关系。
——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规范法官行为,解决好法官的组织配置和司法作风问题。要加快建立法官员额制度,积极推行法官助理制度,深入推进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有利于各类人员各尽其能的管理体系,形成身份明确、职责清晰、管理严格、配置合理的人事体制格局。
肖扬指出,法院司法改革必须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改革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不能急于求成,提出过高的不切实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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