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吴琼)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富才23日在此间召开的“中国农村能源发展国际研讨会”上表示,中国农村能源的消费水平仍然很低,人均用能仅为城市的三分之一左右。
马富才说,中国有近8亿农村人口,但是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村能源的系统投入和统筹规划更是滞后于城市。
他说,农村基本生活用能仍大量使用秸秆和薪柴等传统能源,能源使用方式粗放,利用效率低;同时,由于农村能源基础设施薄弱,清洁、高效商品能源的使用比例很低。
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农村能源消费总量达到8.7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加了3.7%。其中,大部分是传统能源。农村使用的煤炭、成品油和电力等商品能源,大约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23.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副局长吴贵辉也指出,目前农村用电水平明显偏低。2006年,中国农村人均生活用电量不足100千瓦时,而城市人均生活用电量月为400千瓦时。
他说,农村能源发展还面临煤炭和液化石油气等常规能源供应网点和服务站点分布不足的问题。此外,农村也缺乏户用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配套技术服务体系。
马富才认为,中国未来向长时期内农村能源需求增长将高于城市能源需求增长,依靠传统能源很难满足需求,农村能源紧缺的矛盾将逐步显现。
吴贵辉指出,中国需要加快推广普及经济适用的可再生能源技术,继续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村电力建设工作,同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能源供应服务体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马晓河认为,在2010年前,国家农村能源发展的战略重点应优先增加农村能源总量,加快促进农村能源结构优化和积极拓展外部对农村商品性能源的输入渠道,并支持农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中国农村能源发展国际研讨会由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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