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1月27日电(记者陈先锋)广州地税今年前十个月共检查外资房地产企业64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共4467万元人民币,其中查补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有3户。
近年来,外资不断加大对广州房地产投资。
据广州市统计局统计,2007年前3季度,广州市房地产业实际利用外资达12.69亿美元,同比增长2.1倍。但在一些外资房地产企业中存在税收违法现象。
为此,广州地税局成立了外资房地产市场税收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促进落实各项征收管理措施。
在专项整治中,广州地税稽查部门发现外资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假按揭”收入没有入账,企业为获取银行贷款,以职工名义向银行申请按揭购买房屋,在收到银行贷款后没有计入“预收账款”计税;境外售楼收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出租自有房产等没有申报纳税;将回迁房、以房抵债、将住宅(商铺、车位)分配给合作(合资)方,但企业没有把这部分作为收入入账计税。
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税收违法问题,广州市地税第一稽查局表示,将会依法严厉查处,而且还将进一步加大对集团式的房产企业专项稽查力度,与房管、银行、法院等部门相互配合,不断规范广州市涉外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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