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西关的困难户黄先生一家到金沙洲看样板房,对未来的生活满怀憧憬。 庄小龙、乔军伟 摄
编者按 住房问题是基本民生问题,也是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为确保居者有其屋,广州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今年以来相继出台了“惠民66条”和“穗七条”,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在内的广州特色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正在形成。继日前廉租房公开摇珠之后,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将陆续投入使用,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项决策正在变为现实,本报为此从今天起推出系列报道。
“我想房子想了一世,现在终于可以住大屋了!”前一天刚通过全市摇珠分配到廉租房的梁阿婆,昨天下午就迫不及待地到金沙洲社区去踩点看楼。在样板房内,“看楼团”的黄叔一心要试试水龙头好不好用;家住多宝路的梁姨开心地在宽敞的阳台上细细打量,笑着说以后女儿的同学来玩就有地方招待了;家住荔湾区的黄姨一家三口都来了,乐呵呵地要记者拍下一张“全家福”……和他们一样,在前一天的摇珠分配中,全市3148户选择实物安置的双特困户家庭都将在今年春节前入住金沙洲的新房,而位于金沙洲的首批800套商品限价房,也有望于下月推出。
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60多栋楼房的土建工程均已完成,室内的水电设备等也已安装完毕,泛黄的阳光斜照在色彩鲜艳的外墙面上,整个社区宛如“童话世界”,建筑工人正在加紧外水、外电的安装调试和社区绿化工作。施工负责人介绍,楼房将从下月起分批交付,春节前交付完毕。
广州市委、市政府今年以来相继出台了“惠民66条”和“穗七条”,确定了解决住房问题“两手抓”的根本思路,一手抓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一手抓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收入阶层相适应的、具有广州特色的多层次住房保障和消费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实现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配置,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在内的广州特色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正在形成。
“十一五”期间,广州着力加大、加快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规划建设900万平方米、11.43万套的保障型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17%,是“十五”期间的4倍。根据这一规划,到2010年,广州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将基本得到解决。目前,2006年开工建设的65.4万平方米、7616套住宅的建设项目已完成了工程总量的90%,今年底将竣工交付使用;2007年计划开工14个项目,建筑面积194.1万平方米。计划开工建设的规模同比2006年增加了197%,同比“十五”期间的平均水平增长331%。14个项目目前已开工10个,建筑面积125.3万平方米,预计明、后两年陆续竣工。
组合拳之一——廉租房 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在实现对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5643户双特困户住房问题的解决标志着广州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了较高保障水平的“应保尽保”。
在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当中,广州的廉租房政策在全国先行一步,早在1998年就启动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至2005年,全市已通过廉租房制度实现了对人均居住面积不足7平方米的双特困户的应保尽保。2006年,广州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提高到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322元,目前是全国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最高的城市之一。对全市统计在册的5643户双特困户家庭,今年全部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市房管局局长谢晓丹昨天表示,对于2008年以后新增的双特困户,将“当年发现当年解决,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组合拳之二——经适房 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范和改进管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即将颁布实施,《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了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按照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原则,将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确定为60平方米左右;更加严格限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流转,上市年限从现行的2年提高到5年,并且规定上市交易时必须全额补缴市场差价;将广州一直坚持的限制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范围,对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计划管理、统筹分配等做法,明文写进了《实施办法》。
组合拳之三——限价房 限价商品房是应对房价的“调节器”,满足中等收入家庭的首次置业需求,以解决“夹心层”群众的住房问题。全市首批800多套限价房下月有望推出。
2006年8月至今,共公开出让14宗限价房用地,用地面积132.8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77.5万平方米。其中今年出让了5宗,用地面积37.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71.6万平方米。迄今为止,广州是全国落实国家限价房政策最早、出让土地规模最大的城市之一。目前,2006年公开出让的限价房项目中,已有部分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接近预售条件,位于金沙洲的首批800套商品限价房有望于下月推出。
《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将销售对象定位中等收入首次置业家庭;销售价格定位在公开出让时同区域、同类型商品住宅价格的70%左右;户型严格控制在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参照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流转规定对限价房上市进行了限制,如5年不准上市和出租,5年后上市要全额补缴土地出让金等。《办法》是目前全国制定最早、制度设计相对系统、完善的限价房管理政策。
限价商品房是保障性住房体系里的“高端保障”。谢晓丹表示,限价商品房是应对房价上涨的“调节器”,广州并未限定每年的推出量,而是采取“长期坚持,灵活运用”的原则,房价上涨时加大供应量,房价下滑或平稳时则少推出甚至不推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至少要达到三个条件:广州市户籍人口;本人(已婚的,含配偶和子女)在广州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达到晚婚晚育年龄)。
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 构建良性的消费体系 广州特色的住房体系既包括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也包括加大经营性商品住宅建设规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满足中高收入群体改善型住房需求的良性消费体系。
记者了解到,今年全市计划出让商品住宅用地4.3平方公里,是去年出让总规模的2.4倍。全市十区目前已公开出让商品住宅用地39宗,用地面积1.87平方公里,同比去年增长473%;正在公告出让的15宗,用地面积0.9平方公里;已完成土地出让前期准备工作、12月初可发出出让公告的8宗,用地面积0.78平方公里;正在抓紧完成土地整理工作、12月底可发出出让公告的4宗,用地面积0.8平方公里。市房管局局长谢晓丹表示,如果加上已经供应的0.72平方公里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用地,2007年可完成“穗七条”确定的今年供应5平方公里居住用地的工作任务。他特别指出,广州注重通过盘活存量土地的方式来满足民生用地的增长需求,54宗已出让和已公告出让的用地中有22宗是盘活再利用已收回的闲置土地和烂尾地。
广州坚持“应查尽查、应收尽收”的原则,严肃打击囤积土地和闲置土地的行为,走在全国的最前列。据统计,历年供应的78平方公里的商品住宅用地,只有3.7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涉嫌构成闲置,仅占供应总量的4.8%,这3.73平方公里的土地将在2008年完成处置。(记者舒涓通讯员 周方 陈伟秋 赖国辉)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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