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宇深圳报道
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科总监蔡凤仪昨日表示,香港证监会正在制定有关内地基金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的操作规定,期待第一家内地基金公司在港设立分支机构。
内地与香港于6月29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四。
据此协议,符合条件的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将被允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此前,根据CEPA签订的其它承诺,内地的券商、期货公司已可通过其分支机构参与香港的市场,并已付诸实施,但目前还没有内地基金公司正式设立在港分支机构。
蔡凤仪在出席第六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时说,CEPA补充协议的落实,使符合条件的内地基金公司可以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向香港申请牌照。香港证监会很期待有第一家国内基金公司到香港设立分支机构。
她指出,通过香港这个国际化市场,内地基金公司可以接触到不同的市场投资运作,与国际其他市场的人才互相交流,拓宽多元化的投资产品平台。作为监管机构,香港证监会希望与内地监管部门有更多的合作机会。
蔡凤仪介绍,香港已经成为亚太区内重要的国际性的资产管理中心,去年底香港资产管理业务合并的资产达到6.1万亿港元的规模,较2004年底增长了70%。6.1万亿港币资产中,有62.1%是来自非香港的海外投资者,显示香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