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2月4日电(记者郭立)重庆市龙脊律师事务所为云阳县5000多户青蒿种植农户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之后,蒿农们近日领到了首批54万元货款。余下的216万元货款也将分期到位,法律援助为5000多户蒿农挽回损失270万元。
2005年、2006年,四川省裕通制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裕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云阳县10多个乡镇发展青蒿种植户达5000多户,并与部分种植户订立了种植收购合同。
2006年初,由于国际行情突变,青蒿素由原先每公斤6000元暴跌到每公斤1500元,大量产品出现滞销,公司收购蒿农青蒿产品约80万公斤的货款却无法兑现。9月,因资金缺乏,四川裕通以大部分打白条的方式收购了1200吨干蒿叶。虽然经过政府部门协调,但一年多后仍兑付货款不到10%。
今年8月20日,云阳县青蒿种植户代表唐某来到云阳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县司法局受理了蒿农的申请,并指派重庆龙脊律师事务所承办该案。
重庆龙脊律师事务所接受指派后,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钦白律师8月24日与蒿农代表和县农办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成都,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调查,李钦白得知,原订立种植合同的公司并非青蒿实际收购单位,而订立合同公司与青蒿实际收购公司虽是一个法定代表人但却是独立的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订立合同的两个公司很有可能没有履行能力,且出卖青蒿农户、价格、数量不明确,一旦提起诉讼其风险较大。于是,在李律师的建议下,蒿农代表要求青蒿实际收购方四川裕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对收购产品的数量、金额予以确认,并出具收购金额为270万元的确认书。调查取证工作结束,重庆龙脊律师事务所立即组织全所律师及工作人员15人进行证据的组织、法律文书的制作,经过短短两天时间组织完了相关证据和完善了相关手续及法律文书的制作。随后,及时向云阳县人民法院立案。为此,法院组织了专案组。
9月上旬,该所还派出律师同法官一道前往四川省双流县,依法对四川裕通的财产予以保全。10月12日,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一致约定:在法院不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况下,被告四川裕通分6期支付所欠货款,于2009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法律援助最终为5000多户蒿农挽回损失2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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