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上午公布的一项最新调查表明,农村消费环境和农村消费维权状况趋于好转,农民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条件下的幸福生活充满期待。
为了解当前农村消费、消费环境及消费维权方面的变化情况以及农村消费者对进一步推动农村消费维权的要求,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中消协联合山东、江苏、福建、江西、湖南、安徽、甘肃、四川、云南九个省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了“农村消费维权状况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在过去的一年中,百分之五十三点二的被访者消费权益没有受到损害,百分之三十五点六的被访者消费权益受到了损害。农民消费权益受损害的面与一九九八年的调查数据相比较大幅度下降近一半,表明农村的消费环境已趋于好转,农村消费者保护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展。
有百分之三十二点四的消费者在消费权益受损后首先采取的措施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百分之四十三点八的被访者在消费权益受损后,对问题解决情况表示“满意”。由于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部门在农村建立的消费维权网络方便农民维权,因此首先找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诉的农民呈增多趋势。消费权益受损害的农民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的比例大幅度下降,表明农民消费权益受损害的疑难案件比过去减少,农村消费环境比过去已有所改善。
调查同时显示,中国农民消费有所改善但消费结构变化不明显,农村消费投入趋向仍然是生产和生活并重,对改善居住质量和医疗养老关注度较过去增强;而农民对食品质量(卫生)的关注度明显增强,最需要的消费知识是食品安全知识。专家称,这不单纯是一种食品消费观念的进步,更反映了整个农村社会的观念和意识正在发生变化。完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