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下钱庄:野火春风的奥秘
来源: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黄河 发自深圳
在资本管制的背景下,地下钱庄既为企业提供了更便捷的货币通道,又不免泥沙俱下,为洗钱大开方便之门。邻近香港的区位优势,使深圳成为地下钱庄最有利的生存环境,外汇管制的机制如不改革,这种现象可能仍会长期存在
“网络化生存”
陈女士,深圳一家电子公司的财务总监,两个月前去地下钱庄时遭遇了警察。
那天,她带着会计像往常一样来到深圳友谊宾馆附近的地下钱庄汇款,刚走出七楼的电梯,她便发现钱庄租用的公寓门口有戴着钢盔的人影在晃动。
守株待兔的公安干警将她“人赃俱获”。被带到公安部门询问调查后,陈女士跟会计带的7万余元现金被作为“非法汇兑”的赃款没收。
这次损失虽然很大,但陈女士表示未来仍然会考虑使用地下钱庄,“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 她所在的公司需要经常从香港购买少量芯片,而通过正规进出口渠道的话,时间和报批成本都划不来。但通过地下钱庄,她们可以将人民币货款交给钱庄,再由钱庄将相应的港币打入香港供应商账户,供应商则派人定期将芯片带到公司,“每个月就一小包,很方便”。
正是数以百计的像陈女士这样的企业客户构成了地下钱庄的基本业务,钱庄收他们的手续费时也往往会更优惠一些,并通过这些稳定的资金流发展更多“赚钱的业务”。
“深圳的地下钱庄已经存在了几十年,靠每年打掉几个窝点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香港券商高管近日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这位券商高管说,所谓地下钱庄的老板,其实并不需要太多自有资金,而是一种“中间人”的角色。他们大都认识几个或几十个稳定的港台商人,并在替这些在内地投资的港台企业做“跑款”业务过程中,逐渐发展到“钱庄”的规模。
按照该人士估计,像杜氏这种规模的钱庄每家的日处理量可以达到数亿元,“广东几千家港台企业,它们一年的外汇额度中多出来的部分就足够这些地下钱庄运作了。”
据当地公安部门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深圳确实每年都会进行数次打击地下钱庄的活动,而今年捣毁的总交易额亿元的“杜氏钱庄”的规模在已破获的案例中也并非最大的。
深圳地下钱庄的存在形态更像一张“网”:网的两端是数以千计的汇兑需求方,而在网里,各个钱庄凭借自己的资金和业务规模,形成一个个“结算中心”。在这些“结算中心”之间,不仅可以通过资金和客户的分享完成巨额的汇兑,而且可以通过各自的家族或同乡关系发展更多的业务渠道。
来自潮汕地区的肖先生告诉记者,在他老家附近的一个镇里,就有做钱庄的传统。“一开始是几个人做,后来人数就慢慢多了。”所谓“做钱庄”,并不是做钱庄老板,而是自己开个小杂货铺、服装店什么的,在日常经营之余,替“老板”联系业务,并从中提成。
据肖先生介绍,在这个圈子里层次很分明,有的“老板”赚了钱去做别的生意,就会在自己信任的家族成员或“业务员”里指定接替者,并将自己的客户介绍给他。而这些离开钱庄生意的老板们需要转移资金时,又成为钱庄新的资金提供者。
正是这种“网络化”的存在特征,使得监管部门的打击往往难以奏效。当一个“结算中心”被破获后,其他钱庄便会迅速补上这一“需求缺口”;而当打击面较大时,地下钱庄还会通过提高手续费的方式来向客户“转移风险”。
锁不住的“热钱”
商务部的梅新育研究员在2003年进行“离岸金融中心与跨境资本流动”课题调查时,就注意到了深港两地地下钱庄的运作特性,“当时主要是从规避监管的角度来考察的。”梅新育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通过地下钱庄游走的资金流向也有着明显变化。
在2001年之前,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尚不发达,加上外汇储备不高,内地与香港资金在总量上呈现为单向流出的特征;与此相应的则是地下钱庄以走私方式将大量现金运往境外。
据梅新育介绍,2001年破获的一个地下钱庄案中,该钱庄自1996年到2001年期间,通过走私进出的金额高达500亿元,“都是直接通过人带进带出,数目之大让人不可思议”。
除了境外投资外,各类非法资金的外逃也十分猖獗,如在2001年爆发的“中科创业”案中,涉案主犯之一朱焕良在外逃前,就将在内地分别取现的数亿元现金通过快艇直接运到了香港。
这一外流趋势在2001年的B股对境内投资者开放后达到高潮,在B股对境内投资者开放后,B股价格在2001年2月19日启动,直到当年6月底“见顶”,随即进入一个长期下滑阶段。据业界人士估计,“6·1行情”以后的B股市场上,85%以上都是内地的外汇账户。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博士分析,当时境内投资者用于购买B股的外汇资金,绝大部分是通过地下钱庄兑换的。与此相应的另一个证据是,深圳2001年5月份出现储蓄存款净下降26.4亿多元的罕见现象。
而在B股不断下滑之际,内地投资者又看上了潜力巨大的H股市场。而从B股到H股的转换,大量国内资金需要转到香港市场,因此又为地下钱庄带来了一笔利润丰厚的“生意”。
现任职深圳某证券公司的黄先生就是第一批进入B股,并转战H股的先行者之一,“当时我的200万资金要转到香港,如果按照正规渠道三万五万地汇出,一个月都搞不完,市场行情可不等人,于是只有借用地下钱庄了。”
而在2001年之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内地楼市、股市的投资机会凸显,地下钱庄的资金流向也开始从“单向流出”变成“双向对流”。
在这种情况下,地下钱庄的汇兑模式也从过去高风险的“现金走私”变成了更加隐蔽的“平行贷款”模式,据梅新育介绍,所谓“平行贷款”,是指地下钱庄将需要流入和流出的资金一一配对,将国内资金转入需兑换人民币的海外客户所开立的国内账户,同时将国外资金转入相对应的境内人员的海外账户,从而完成一笔“离岸汇兑”。
而在地下钱庄客户和资金流达到一定规模后,即可利用自有资金为客户完成这种两地分别转账式的汇兑,无需再将客户一一配对。
“从外汇管制的角度来看,这种方式由于利用了现有的境内资金流,并未产生外汇的流入流出,因此对汇率等宏观经济并无直接影响。”梅新育表示,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方式不会对国民经济产生危害,因为这种汇兑方式令大量资金脱离了银行体系的监管,从而为违法收入和贪污所得等灰色资金开辟了一条“洗钱”的途径。
而前述香港券商高管也向记者表示,内地在香港市场的资金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中转外”的性质,“一些内地的贪官和大款,跑到东南亚、中美洲等国家弄到身份后,再将资金转移到香港投资。”
据该人士估计,目前在香港的内地资金,大约有20%左右是投资于炒股和炒楼,其他则主要投资于实业和贸易,“如果所有国内资金都拿来炒的话,香港的楼价和股价就不会是今天这个价位了。”该人士同时表示,最近几个月由于港股直通车的消息,确实有不少内地客户到香港开户,“虽然人数很多,但数量并不大,全部加起来也顶不过十个八个大户。”
地下钱庄能否被“招安”?
在中国社科院的一项研究报告中显示,从1994年到2004年,中港两地跨境资金流动规模,从7985亿港元上升到了1.55万亿港元,占2004年内地GDP的10%以下。而在这一大规模的资金流动中,非贸易类的跨境资金流动规模达6747亿港元。
报告认为,在中国存在“资本管制”这一金融风险“防火墙”的制度前提下,中港之间的跨境资金流动,如果不能有效监管,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令“香港路径”成为内地金融稳定的“阿喀琉斯之踵”(即易于成为冲击的薄弱环节)。
对此梅新育有着不同看法,在同意不能忽视深港跨境资本流动的同时,他并不认为“香港路径”会对现有的金融体系带来重大冲击。“漏洞是有,绝对规模也不小,但跟中国高速增长的庞大经济总量相比,其相对规模并不足以影响整个经济格局。”
地下钱庄要被纳入正规的汇兑体系,必然涉及到外汇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张汉亚就认为,外汇作为一种货币,除保证一定的储备外,应该加以合理使用;而企业目前在使用外汇时需要通过层层审批,还不如直接通过地下汇兑走得快,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合理规范这些地下金融机构的运作,制定相关的游戏规则和规章制度”。
社科院的研究报告指出,由于内地与香港对“非正规资金流动渠道”的判断有所不同,香港的一千多家人民币兑换店是由香港警署监管的正式金融中介,而这种中介在内地则属于非正规金融范畴,因此,“香港的正规金融与内地非正规金融的结合便造就了非正规汇款渠道链条”。
针对这一现实,研究报告认为对资金跨境流动的“香港路径”应采取疏导方式,促进非正规渠道向正规渠道的融合,同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正式金融部门中的不足。
■链接
从隐性和非法流入短期资本数额来看,我国目前的资本管制存在很大漏洞。2001-2006年,隐性与非法资本年平均流入额为1321亿美元,占.BOP表内平均短期资本流入额的78%。
由于缺乏数据,对地下钱庄渠道流入的短期资本估值可能偏少,总体而言,隐性与非法流入的短期资本数量庞大,2006年已达229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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