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六日电(记者贾全欣)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今天发布的《二00七年年供电监管报告》显示,在本年度的供电检查中,百分之二十九点一的供电企业在供电质量、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
据知,从今年四月起,电监会派出了十七路调查组对全国三千多家供电企业中的二百七十五家在供电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抽样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有的供电企业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方面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少数供电企业违反有关规定,存在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各类指标完成情况等问题,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
供电监管报告显示,其中百分之二十的问题集中在供电服务方面。按规定,企业停电、限电要提前七天发布公告。而湖南省怀化电力集团城中供电分公司在今年三月的十五次停电中,仅有三次提前七天通知用户。
此外还发现个别企业乱收费,违规供电问题。在办理供电业务时,违反国家节能减排规定,对国家明令停止或限制供电的单位开绿灯。其中山西、陕西、宁夏、内蒙古四省(区)交界地区的供电企业对电石、铁合金、焦化等未达到排放标准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违规供电。
存在的问题还包括:部分供电企业向用户推荐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给用户受电工程带来质量隐患。一些供电企业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随意乱收费。辽宁省大连供电公司普兰店农电局杨树房营业所,对农村电价用户加收城市建设附加费等。
针对上述问题,电监会要求受检供电企业,根据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电力监管机构,电监会将定时发布整改监管报告。定期达不到整改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条例,给予处罚。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