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2月6日讯针对国内有关媒体发布的三峡新材涉嫌隐瞒巨额债务和占资的报道,三峡新材(600293)发布澄清公告,对文章中的一些论述作出了说明。
公告披露,2007年12月4日,国内有关媒体发布了题为《三峡新材涉嫌隐瞒巨额债务和占资》的文章,其核心内容为:2006年末货币资金余额3.06亿元,但其他货币资金高达2.93亿元,银行存款只有0.13亿元,而且在其他货币资金中银行汇票保证金有2.83亿元,而其年末应付票据余额为1.90亿元。
该文作者作出了三个基本判断:第一、隐瞒巨额债务;第二、历年潜亏严重;第三、大股东及关联方涉嫌巨额占款,包括可能潜亏粉饰为盈利导致虚假占款。
对此文章,三峡新材特做如下说明,一、2006年末货币资金余额3.06亿元,但其他货币资金2.93亿元,银行存款0.13亿元,其中2.83亿元银行汇票保证金对应的应付票据为3.55亿元,其中1.65亿元是本公司开给子公司当阳峡光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峡光特玻”)的票据,1.90亿元是公司支付给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周正工贸有限公司等供应商的重碱等原材料款项。峡光特玻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主导产品为自洁玻璃基片,三峡新材持有该公司98%的股份。因公司拥有成熟的销售市场,每月从该公司购买自洁玻璃基片30—35万重箱,所需资金约0.25—0.30亿元。为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公司在支付该等款项时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该公司对该等款项作应收票据反映,故在合并报表时作抵销处理:借方—应付票据1.65亿元,贷方—应收票据1.65亿元。两项抵销后报表中反映应付票据余额为1.90亿元。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开出应付票据6.81亿元,应付账款1.03亿元,存货1.73亿元。
三峡新材同时表示,公司不存在隐瞒巨额债务、历年潜亏严重、大股东及关联方巨额占款的情形,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全景网/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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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