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0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配股方案:以公司截止2007年9月30日总股本12814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3股,本次配股价格区间为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值,不高于每股人民币12元。
    二、通过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四、同意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普通货运”。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监事的议案。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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