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1日电若发现综援受助人多领综援,香港社署现在有机制向受助人追回多领款项,香港劳工及福利局长张建宗强调,社署现行追款机制具有弹性,可按受助人的情况来定每月还款额。
据香港明报报道,张建宗昨日(10日)出席一个公开场合后表示关注青年黄葵香轻生事件,并指社署及有关部门会进一步了解其背景、实际面对的问题有及有否人为因素。
今次事件亦涉及社署向受助人追回多领款项问题,但他强调,社署在追收综援制度方面不会僵化,会与受助人商讨如何分期还款。
社署发言人补充说,自杀男子黄先生一家三口一直领取8600元综援金,社署2006年11月覆检个案时发现黄葵香在同年停学并工作,每月平均入息约7000元,黄葵香每月获豁免计算入息2500元,加上经调整的综援金额,黄家每月收入逾1万元。
但社署指出,事主因未有实时向社署申报工作入息,故造成多领综援款项,经受助人同意后,每月还款1000元,直至还款完毕。在07年8月,黄太主动通知社署,黄葵香已搬开居住,独立生活并脱离综援网,从今年9月1日起,黄太及其女儿领取的综援金额为6700元。
社署发言人强调,若综援受助人在还款期有经济困难,可与社署商讨修改还款计划。社署以不影响受助人基本生活需要为重要考虑,并必定在得到受助人同后始会执行还款计划。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