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2月11日电(记者程士华)因把公款当作“奖金”私分,挪用公款1250万元用于注册私人公司,徽商集团3名高管近日获刑。
徽商集团腐败窝案已有近10名高管被查处,其中有“新徽商”代表人物之称的徽商集团原董事长、安徽省原商务厅副厅长蔡文龙日前也被纪委移交到检察机关。
以蔡文龙为首的徽商集团腐败窝案逐渐水落石出。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查明,谌正平任安徽华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清平任安徽省商之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倩任徽商集团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三家公司均为徽商集团旗下公司。
2006年2月,谌正平在担任安徽华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认为自己的奖金待遇低而向董事长书面报告,要求给予年薪补贴,但未获批准。之后,谌正平与他人预谋,从华物公司领取所谓奖金20.5万元。谌正平分得16万元。案发后,16万元被追回。
2004年4月至11月,谌正平与张清平、朱倩商议决定,共同成立安徽思立米经贸公司。此后,三被告人多次从商之都和华物公司挪用公款总计1250万元,用于思立米公司注册和经营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非法获利7万余元。
瑶海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宣判,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谌正平有期徒刑8年;以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张清平、朱倩有期徒刑5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目前,原徽商集团副总经理兼安徽商之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何达海、原徽商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徽商集团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项宣桥、原徽商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曹大全、原徽商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安徽商之都红府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心和原徽商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徽商集团创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毕勇华等人受贿案已宣判,何达海被判刑5年半,项宣桥被判刑9年,曹大全被判刑9年,王心被判刑6年半,毕勇华被判刑3年、缓刑3年,其余涉案人员正在接受检察机关的进一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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