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之间就本公司股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改保荐合同。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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