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截止2007年12月14日,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仅有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和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两家,第一大股东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深陷债务危机股权全部被质押或冻结未提出股改动议,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及第三大股东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均未提出股改动议。
    现股东单位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及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的股权将被依法拍卖(详见本公司于2007年12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股东单位股权拍卖的提示公告》),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聘请股改保荐机构。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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