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孙晶晶
德美化工(002054)今日公告,昨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佛山市顺德区恒之宏投资有限公司通知,2007年11月29日开盘至2007年12月17日收盘,恒之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00000股,减持平均价格每股21.54元,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3%。
本次减持前,恒之宏持有公司股份133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93%,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减持后,恒之宏持有公司股份6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根据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恒之宏在11月29日至30日出售公司股份219600股,均价为20.64元/股;在12月3日至17日,恒之宏出售公司股份6380400股,均价为21.57元/股。恒之宏表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以上出售股份外,恒之宏自2007年9月5日至2007年10月18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出售德美化工股份6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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