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刘诗平)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日前强调,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在确保持续提高对农户和农村小企业服务水平前提下,突出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
蒋定之在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服务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农村市场的一类重要经济主体。
加强和改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有利于延长产业链条,降低交易成本,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贯通“公司+基地+农户”的金融支农链条,扩大业务规模,降低运营成本,转移和分散金融风险,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蒋定之强调,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扎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工作:
??加强市场调研,准确掌握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业分布、发展水平和金融服务需求,增强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重点加大对产品特色优势明显、组织运行顺畅、经济实力较强、服务功能完备、信用状况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对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贷款拖欠的,可本着商业原则,视其历史信用状况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并适当追加贷款投入,帮助其恢复生产发展。
??推进金融创新,积极开发和引入适合“三农”需求的金融产品,加强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业务合作。
??探索完善担保和保险机制,凡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价值评估合理的各类资产,都可作为贷款的抵(质)押物;支持发展具有担保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建立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和保险公司等各有关农村市场利益主体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和互动合作机制。
??加强和改进贷款风险管理,始终强调贷款风险防范,完善内部控制和业务运作机制,确保新增贷款的高质量、信贷支持的可持续。
作为金融支农主力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缓解“三农”贷款难、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2003年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从7077亿元增至14498亿元,年均增长21.1%;农户贷款余额从5599亿元增至12238亿元,年均增长23.2%;农户贷款面从6500万户增长到7742万户,覆盖面从28%扩大到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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