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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调高 还是以家庭为单位佂更好

   开场白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是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税法把个税起征点由之前的800元,提高至1600元。对这个1600元的起征点,一直就有人认为偏低。今年,消费品的物价上涨较快,希望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来增加百姓收入、拉动居民消费的议论又起。

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调高,最好听听大家的看法。

  “我一个月工资不过3000元出头,要缴房租,要缴水电费煤气费,还要缴手机费上网费,还有‘三险一金’,都缴完了我也就只剩几百块钱的生活费了。两三个人在外面随便吃顿饭,都得一百多小二百,哪里吃得起呦。可就是像我这样的人,每个月还得交一二百块钱的税,要是能不交就好了。”

  在北京国贸附近的一座写字楼前,记者听到一个南方人在跟自己的老乡这样唠叨。月收入1600元以上要缴个人所得税,这本来就是让老百姓们终日挂在嘴边的事情,现在日用百货都在涨价,这个话题就更是能引来人们的大讨论了。

  收入、物价发生了大变化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是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税法把个税起征点正式由之前的800元,提高至1600元。当时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根据财政部的测算,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后,工薪阶层纳税人已经从占总人数的60%减少到26%,结论是:“对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的效果是明显的”。

  然而,这个测算所依据的是当时的静态数据,并没有考虑到工资增长及物价上涨等因素。恰恰最近几年我国人均工资又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就以居民最低工资标准为例:2004年4月至2006年底,不到3年里,每个省份平均调整最低工资1.9次。与此同时,自今年9月1日起,上海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已经由每月750元提高到每月840元,自今年11月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已经调整到每月850元。而且,深圳市的地方法规规定:“每年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一次。”这就意味着,如果个税起征点保持不变,再过几年,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就可能率先达到个税起征点。

  再说物价。今年以来,我国消费品的物价上涨较快,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6.9%,达到11年以来最高水平。

  “就现在的物价水平,1600元的月收入,在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大城市,几乎刚够个温饱,谈不上什么生活质量。在此基础上征个税,不但起不到税收的二次分配的功能,而且会增加民众的生活压力。”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林森博士这样对记者说。

  林森说,在许多国家,个税征收的神经都非常敏感。像德国,个税起征点每年都要作相应的调整,以体现税收的灵活性,保障公众的收入水平。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应该是调节贫富差距,起征点太低,就会使它走向反面??工薪阶层成为个税缴纳的主体。十七大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要实现这一目标,我国的税收政策应该能够助推中等收入者的形成而不是相反。

  一份来自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结果则显示,在3698名参与者中,有97%的人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与此同时,有同样比例的人期待能将其调高。

  提高个税起征点既有利于公平又有利于经济

  不久前,来自长沙市地税局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个人所得税收入已成为该市地税部门的第二大税种,且近70%的个税是由工薪阶层贡献的。

  有税务专家对记者表示,时下纳税人要求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诉求,并不是利用多数人优势逃避纳税义务,也不是站在“自私经济人”立场上求“尽可能少的纳税”,而是追求一种起码的纳税公平感。税负公平是最重要的税收原则之一,如果能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纳税人甚至可以容忍较高的税率;但如果税负不公平,国家征税不能使每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就不能使各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平衡。

  现在谈应该提高个税的起征点,更有调节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盾的迫切意义。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表示,要想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国内市场必须启动起来,拉动内需,这包括个人消费和公共消费。

  拉动居民个人消费,提高收入是最好的办法。目前美国人的财产性收入已经占到家庭总收入的45%,接近劳动性收入,而我国人均财产性收入还不到家庭收入的2%。提高居民收入,抬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一个渠道。魏杰建议,把目前居民工资个税起征点的1600元提高到5000元,这样一来,老百姓手头的闲钱多了,消费能力也就提升了。

  是否提高个税起征点仍然存在争议

  “1981年职工平均工资约为每月60元,而起征点为800元,大约为月工资的13.3倍;那么,根据国家统计局10月29日公布的数据,今年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按13.3倍计算,个税起征点就应该是在24644元。”一位受访者在接受记者调查时如是表示。

  但是,来自税务部门的人则对记者表示:“虽然近几年经济增长较快,但我国的个税起征点在整体上还是较为科学的。”

  “既然中央已经确定了,我想它在宏观上肯定是合理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说:“在实际收入方面,发达地区刚刚过了界限的低收入阶层,可能会感觉税负比较重。但是,目前我国实行全国‘一刀切’的税收政策,这个政策还是很合理的。譬如有人就提出应当按地区制定纳税标准,但这样的话,税收调节发达地区再次分配的功能就会被弱化了。”

  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卢汉龙则提出:“不能简单地考虑是否提高起征点。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个税60%上缴中央,40%留给地方财政支出,那么,对于发达地区而言,可以考虑调整地方财政这部分的税收收入。发达地区可以考虑建立一个完整的退税制度,将富裕部分退还给纳税者,这样既不会影响中央预定的个税职能,又可以化解必须统一起征点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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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明确明年财税改革几大重点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12月19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介绍了明年我国深化财税改革的几大重点领域,其中包括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资源税等社会广泛关注的税制改革热点。

  谢旭人指出,要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记者 韩洁)

  重庆个税征收大幅提高

  记者从重庆市地税局获悉,今年1至11月,全市地税系统累计征收个人所得税28.20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3.41%,同比增长37.83%,增收7.74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17.25亿元,同比增长43.72%,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61.17%。(记者 王松涛)

  德国拟降低个人所得税

  德国经济部长格罗斯10月26日在ZEW经济论坛上再次要求,减轻德国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格罗斯称,最迟在下一轮的立法会议任期,将降低德国的个人所得税,特别是要降低中、低收入者的所得税。他表示,政府还计划将减低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金,短期内可能将下降至35%。他还称,社会保险金的征收应尽可能与个人收入相脱离。目前该方案正在讨论中。格罗斯此前已表示,德国应最晚在2010年之前实施减税。(刘菁)

  

  网友之声

  ■ 1600元工资,扣除税金、生活支出、孩子费用、看病支出,三口之家所剩无几,拿啥消费。这是消费的实际情况,CPI月月提高,为啥起征点不提高;请为民着想。

  ■ 减轻人民负担的政策,才能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才能出现政治升平、经济繁荣。

  ■ 现在人民币升值,急需内需带动中国经济的发展,而减税正好能做到这一点。

  ■ 我认为:个税的征收应体现:1.地区差异;2.阶层差异。一刀切的做法不好。

  ■ 个税应以家庭为单位,对全家收入来征税,因目前中国的情况下,一两个人赚钱养活一家五六口的情况很多。

  ■ 按每个城市的平均工资的1.5倍征收吧,一年公布一次。

  ■ 为了公平、公正及不进一步地扩大贫富差距,对于个税除提高征税的起点外,还应该实行分段递增的办法,也就是说工资越高的征收个税比率越高。如以3000-5000元起征8%的个税、10000元起征9%的个税、15000元起征10%,依次类推增加其征税比率。

  ■ 目前现阶段,我个人认为:3000元合理。我一个人上班,月收3100元,三口之家,温饱问题不大,我愿意为国家交一点税。

  (摘自新华网)

  

  [大家谈] 以家庭为单位收税更好

   个税征收不是以家庭为单位,而是以个人为单位。这样的征收方式不能不说有一定的不公。

  这种不公,广东省全国政协委员陈开枝就举了个例子。陈开枝说,两对夫妇,总收入都是3000元。一对夫妇,妻子失业,丈夫月收入3000元,如果扣除1600元的免征额,另外1400元要缴个税;而另一对夫妇各收入1500元,两人的收入都达不到个税起征点,他们则不需要缴税。同样收入的纳税人负担不同,比如赡养人口数,有劳动能力人口的就业情况不同等,而费用扣除额相同。这样一来,以税收调节社会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的作用难以充分体现。

  我们为什么不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表示,以家庭为单位综合征收个税虽然是税改的发展目标,但在目前还不现实。“不现实”是由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财产申报具有透明度,而目前中国对某一个人的收入状况尚且不能做到完全透明,要对夫妻俩的收入有一个总体把握,就更困难了。”

  其实在二套房贷以户为单位认定上也是很难的。因为这涉及到婚姻状况,需要公安和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商业银行的原始资料上可能也有这些,但上传联网的数据库里没有。以家庭为单位的认定办法涉及到多个部门之间信息不能共享的问题,执行起来难免会有一定的漏洞。这样的难度并不比个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少多少。

  在个税上,我们也希望,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征收方式。尽管有些操作上的困难,但它是更公平、合理的,应该往这方向走。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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