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于2007年1月15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近日,本公司经咨询控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盛润公司国有股性质变更问题的请示”(“深国资委报【2007】115号”文)已经于2007年11月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文件显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关于将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的意见,根据财政部395号文的规定,将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涉及的本公司国有股性质变更事项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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