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控股(600098)今日公告称,将对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提供28,64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
此前,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青山船厂签订两艘5.7万载重吨散货船舶的建造合同。
根据合同规定,广州控股向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青山船厂开具“付款保函”,对燃料公司按照上述建造合同应支付的第二期及第三期进度款合计28,64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董事会认为,燃料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较强。公司按照已签订的相关散货船舶订造合同规定,以开具“付款保函”方式为燃料公司提供担保,且自收到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的退款保函后生效,担保责任有效期明确,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据了解,广州控股已累计为属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了35,540万元担保(含本次担保);除此次担保外,公司没有为燃料公司提供其他担保。
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378.99万元,经营燃料批发零售。
作者:李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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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