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2日,丹东市政府市长常务办公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大连鸿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重组*ST丹化的相关事项。
    重组的基本思路:
    1、鸿霖投资拟通过收购公司股权的形式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拟将化纤类资产和负债出售给第三方。
    3、鸿霖投资拟以优质资产代替丹化集团偿还所欠公司的大股东欠款。
    4、鸿霖投资保证重组后的上市公司注册地保持不变,仍在辽宁省丹东市注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股东大会、证券监管部门等审议通过。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