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光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12月19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纳伟仕投资有限公司豁免公司部分债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纳伟仕投资签订的《债务豁免协议》,纳伟仕投资决定自2007年12月19日起单方面、无条件豁免公司所欠该公司的905万元债务,在2007年12月19日前,因上述债务产生的孳息一并豁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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