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2月27日讯今日,国家发改委消息,发改委与天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8个省(区、市)及宝钢签订了第二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责任书,根据该责任书要求,到2010年,将累计关停和淘汰炼铁能力4931万吨、炼钢能力3610万吨,涉及企业573家。
12月27日,经请示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了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会议指出,从总体上看,自今年4月27日国务院召开会议以来,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到11月末,第一批签订责任书的省份累计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2940万吨、炼钢能力1521万吨。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四省已全部完成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山西省是第一批签订责任书中任务最重的省份,责任书中淘汰1000万吨炼铁能力的目标任务,目前已经完成了900万吨,与此同时,又主动淘汰了未列入责任书的1195万吨的落后炼铁能力。按照首钢搬迁的总体要求,年底也将关停400万吨炼铁、炼钢能力。
此次会议签订的第二批责任书要求,到2010年,将累计关停和淘汰炼铁能力4931万吨、炼钢能力3610万吨,涉及企业573家。据了解,18省(区、市)结合完成本地节能减排总体目标,已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有的已与企业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淘汰任务和责任,有的已淘汰了部分落后产能。
同时,钢铁工业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今年前10个月,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624.4公斤标准煤,同比下降2.32%;吨钢耗新水5.46吨,下降16.24%;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比下降0.4%;工业烟尘和粉尘排放分别下降2.78%、3.11%。(全景网/李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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