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本版2006年11月10日《考驾照必须上驾校?》报道,安徽省拟出台的《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申请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培训记录,并存入驾驶员档案。”这被普遍理解为“考驾照必须上驾校”。
申领驾照必须上驾校,这可以说是全国各地通行的“行规”。深圳的市民樵彬却通过司法途径对此发起挑战,今年11月6日,他打赢了官司。
今年3月7日,樵彬申请办理新的驾驶执照,深圳市车管所依据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其提供培训记录,后拒绝受理。
樵彬起诉车管所后,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许可法》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无将驾校培训记录作为考试资格必备条件的规定,《通知》增设了违反上位法的许可条件,车管所拒绝受理樵彬申请违法。
樵彬胜诉后,广东省有关部门宣布终止将驾校培训记录作为考试资格审查必备条件的规定。8月30日,深圳车管所在法院判决前接受樵彬的驾驶考试申请,樵彬成为在申请表中驾校名称一栏署名“散学”的第一人。
虽然打赢了官司,但樵彬眼下面临着比考试更难的“难关”。通过驾驶法规理论考试后,他预约第二阶段考试时,车管所表示可以提供考试场地,但没有考试车辆。
一位驾驶培训业内人士说,樵彬现在面临尴尬,是因为这打断了现有的“利益链”??驾校和驾照考试、颁证、管理部门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
《人民日报》(2007-12-28第13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