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孙玉波)在城市规划的有效引导和调控下,我国城镇发展较快,市政公用设施逐步完善,城镇综合承载力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但是,片面追求城镇发展规模和速度,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划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小城镇发展缺乏自身特色。
在城市建设投资增长的同时,市政公用设施投资所占比重低和投资结构不合理同时存在,环境治理设施发展滞后。建筑能耗占全国能耗总量的30%,建筑节能对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影响较大。公共交通发展相对滞后,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突出,大气、噪声污染严重,人居环境亟待改善。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谈到,对于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设部将以全面实施《城乡规划法》为契机,引导城镇建设集约发展。
《城乡规划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建设部将完善《城乡规划法》配套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积极推进地方规划条例或实施办法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修改与《城乡规划法》不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和规定。完善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制度,落实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指标体系的意见,突出资源、人文、环境、经济指标,作为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指导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继续扩大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城市范围和工作范围,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国城乡的规划监督网络。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重点检查《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住房建设规划的制订和落实,以及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规划的落实情况。完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绩效考核工作。
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设施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36个重点城市经过明、后两年努力,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
对于群众十分关心的北方采暖地区供热体制改革工作,这位负责人谈到,这项改革目前进展顺利,已有80%的省份完成了采暖补贴“暗补变明补”的改革,实现了3000万平方米住宅的分户计量改造,启动了北方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下一步,将大力推动供热计量改革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促进北方地区全面实施采暖补贴“暗补变明补”。
“在建筑节能方面,通过推动新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城乡节能降耗”。这位负责人说,对于新建建筑节能,鼓励住宅技术创新,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的技术和产品,发展节能省地型环保住宅和公共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和组织竣工验收备案。
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落实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的工作任务。加强既有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河北、辽宁等15个省份及其省会城市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公示一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基本能耗情况。研究制订用能标准、能耗限额和超额加价等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进一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扶持政策。发展快速公交系统、公交专用道和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智能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同时,继续推广建设系统“12319”服务热线,规范数字化城市管理推广工作,建立城市管理的科学评价体系,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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