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3日电(记者郝亚琳 刘铮)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在3日召开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说,2008年要全力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监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
在过去的1年中,全国质检系统针对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全面部署开展了质量整治“风暴行动”,提出了10项举措,严格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从对208类产品国家监督抽查最新结果来看,食品、重要消费品和部分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的合格率普遍提高了3至4个百分点。
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质检部门承担了12个100%目标中的6个。质检总局提供的情况显示,目前,这6个100%目标已全面完成。
面对2007年发生的宠物食品、玩具召回、牙膏事件等一系列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质检部门及时查明事实真相并公布处理结果。质检总局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携手应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2007年共新签署双边合作文件47份,建立合作机制23个。
2008年,质检部门将完善质量监管链条。通过实行企业全备案、产品全登记、检测全记录,严格准入制度,加强产品抽查,全面建立质量巡查制度和溯源体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等,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质检部门将通过加快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开展对质量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力度,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质检部门将严格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通过实行企业全备案、商品全申报监管机制,完善法定检验目录调整机制;继续规范进出口秩序,加强边贸监管和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监管;强化口岸疫病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口岸与内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协作配合等,维护国家形象和国家利益。
质检部门还将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实施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加快推进电子监管网络建设,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适应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国际化的新形势,2008年质检总局将加强质检国际合作与交流。通过加强与有关国家有关部门的磋商,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完善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对外宣传,积极拓展合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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