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集团昨天发布声明,不点名地回应中航集团对于东航H股增发和战略引资方案提出的相关质疑,表示其质疑“不客观”。
东航集团称,鉴于日前“同行业相关公司”提出的相关质疑,东航认为其虽是东航的H 股股东,但同时也是东航境内的主要竞争伙伴的关联方。
东航重申,3.80港元的增发价格是合理的。该增发价格是东航和新航遵循市场原则长期谈判的结果。这一价格较2007 年4月22日至2007 年5月21日期间的交易均价溢价35.7%;是东航2006 年末净资产的6 倍,远高于可比同类交易;并且,此次增发的股份有三年的锁定期。而且东航和新航的合作主要条款均按国际惯例进行设计,东航与国内航空公司合作并不因本次向新航定向增发而存在任何障碍。
又讯 (记者李英辉)昨天有媒体称国资委要求东航许多大股东不要反对此笔交易,中航集团随即发表声明,澄清绝无此事。
中航集团称,中国政府监管部门充分尊重资本市场的规则和股东的权益,中航集团从未收到过包括国资委在内的任何监管部门对如何在东航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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