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月8日电(记者 陈忠华)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局获悉,2007年,山西省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从2001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对全国113个重点城市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考核,山西的太原、大同、阳泉、长治、临汾等5个城市列入其中。
多年来,这5个城市一直名列全国倒数前几位,属空气污染最重之列。
2007年,山西省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以污染减排为核心,对环境污染企业实施全面整治和关停取缔,累计有4287家污染企业被关停,1500余家环境违法生产企业被实施停电、停运、停贷,2316件违法案件被查处,51个不符合产业政策、对环境影响大的重污染项目被否决。另外,重点工业企业全面达标和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城市集中供热供气率稳步增长,扬尘及汽车尾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这些措施的实施,使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得以改善。
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统计数据表明,与2006年相比,在2007年国家考核的113个重点城市中,山西长治市由倒数第47位前移至倒数第76位,前移29位;大同市由倒数第3位前移至倒数第18位,前移15位;临汾市由倒数第2位前移至倒数第13位,前移11位;阳泉市由倒数第8位前移至倒数第10位,前移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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