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月11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二、修订《公司章程》。
    三、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七、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八、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九、设立审计部及聘任张伟利先生为审计部负责人。
    十、《关于公司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签订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2008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二、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十三、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四、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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