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迫在眉睫。未来的发行制度除了要符合“三公”原则外,还应该符合如下要求:向中小投资者倾斜、技术上简单可行、保持市场的活力。
6年前股票全部向持股人配售的方法实施后,证券公司的保证金流失了三分之一。
第一,第一轮分配,按账户配售,每户中100股。无论你10万元申购还是1亿元申购,都中100股,户户平等。股票发行要缩小单位,二级市场的最小买入单位是100股,发行市场为何不保持同一个标准呢?只有缩小单位才能满足“向小投资者倾斜”的要求。
第二,第二轮是对剩下的后三档资金户进行摇号,如果还想对“中等资金规模投资者”进行倾斜的话,那么就对100万元的申购户进行一次按资金比例摇号,在规定的发行量中再得到一个中签率。
第三,对剩下的后两档申购大户按资金比例摇号。
这种在一次申购中分段进行摇号配售是一种相对公平的方法,它可以满足向中小投资者倾斜的要求,技术操作上也比较可行,这样的分段摇号,对计算机处理而言几分钟即可处理完毕。不过,这里表述的是一种思路,至于具体的细节,比如是100股还是200股,是分两段摇号还是分三段摇号,可以根据新股发行规模灵活掌握。
其实,上述方法是10多年前上证所网上发行基金时曾经采用过的方法。当时,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与股票发行的方式一样,都是网上资金申购。为了防止大客户垄断,上证所采取了一种新方法,即每个申购账户都能中1000份,并对不同的资金量进行不同的摇号,资金多寡的中签率不尽相同,从而保证了市场的相对公平。可惜的是,这个方法没有在股票发行上推广,也因为后来开放式基金的发行方式变了,这个方法渐渐被人遗忘了。
笔者以为,恢复股票市值配售不可行,因为实践证明这不是一种有效的做法;香港“人手N股”的方式也不可行,因为香港的“人”和内地的“人”不在一个数量级上,咱们“人”太多。而资金申购中账户优先的发行方式应该是可行的,上证所10年前已经实施过,现在只要将过去的方案根据现在的市场特点优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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