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份开始,牛奶要涨价了,每瓶定价涨2毛钱!”1月17日,南京市民刘先生一大早就被送奶工告知了涨价消息。而昆山、南通以及上海武汉长春等地牛奶价格也纷纷上涨,涉及卫岗、光明、蒙牛等品牌,涨价幅度最高的超过了36%。
涨价幅度最高超过36%,如此幅度之高的物价飞涨无异于对民生的“盘剥”。笔者认为,这也是对公共管理品质的又一次考验。
报道中的一句话,其实很值得玩意,也是对于公共管理品质的最直接折射。“江苏省市物价部门称,并未接到调价申请或备案”。在牛奶涨价已成定局,百姓已经纷纷叫苦的客观现实之下,作为物价部门却“并未接到调价申请和备案”,以这样一幅如此“懒洋洋”的口气、如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超脱”心态和“守株待兔”般的消极被动治理状态,来“直面”民生,确实有着“非凡”的“勇气”。面对这样一只懒惰的等老鼠送上门来的猫,商家之所以敢于大胆的未经批准就涨价幅度高达36%,也在情理之中了。作为监管部门,尤其是在当前CPI面临巨大压力,市场上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越来越突出,已经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扰乱企业经营秩序,影响人民生活和消费环境的背景之下,这种消极被动的治理状态,着实令人失望。
早在基本生活消费品提价备案制度实施伊始,坊间就担心这一制度的意义能有多大。而现在,牛奶再次全面涨价,则是对坊间对于公共政策准确判断的一次验证。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刚刚公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即日起公共管理部门将对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这种临时价格干预政策,不可谓不是对于物价上涨的一个“杀手锏”。但是再好的“杀手锏”,如果公共管理部门只是揣在口袋里,而不能通过积极的治理姿态,朝着乱涨价的头上砍去,那么这个“杀手锏”也只是一个不存在的零。(21G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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