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文件,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并核准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原国金证券)。
    一、核准公司向原国金证券除公司以外的股东发行216131588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在完成相关吸收合并工作后,原国金证券依法注销。
    二、批准在公司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国金证券),并依法承继原国金证券(含分支机构)的各项证券业务资格。
    三、批准新国金证券持股5%以上单位的股东资格、出资额。
    四、批准新国金证券将注册地址由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河街12号迁址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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