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50年代,毛泽东集中力量探索中国独特的社会主义道路。他要把中国的社会主义搞得和苏联的模式有所不同,但从何入手呢?他需要调查。调查时,他始终把广东作为重点之一。
1954年11月,毛泽东来到广东省搞调查研究。
广东省委书记陶铸和广东省省长林李明一直全程陪同毛泽东。一路上,毛泽东认真听着广东省二位领导人以及随时被叫来的部门负责人的汇报。这次,毛泽东听了许多部门,重点是经济部门的汇报。
毛泽东听汇报有个要求,就是要讲真话。陶铸深知毛泽东的性格。他要求广东被叫来向毛泽东汇报的干部,要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要有顾虑。当时广东省的干部都知道了毛主席的这个要求,也记住了陶铸的话,在向毛泽东汇报时,不管是好消息,还是不好的消息,都实话实说。毛泽东对这一点很高兴。
毛泽东听汇报时,不光对广东省的情况感兴趣,也对广东旁边的香港感兴趣,还专门听了香港情况的汇报。一天,陶铸、林李明和港澳工委的负责人饶彰风、黄施民又一次向毛主席汇报了香港的经济形势。他们说:香港是资本主义,但经济形势并不像宣传中说的那么糟,而是很好,特别是游资多。原因是:受民族解放运动的影响,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的富豪商贾纷纷将大笔的资金转移到了相对安全的香港。富豪们将资金移至香港后,除部分低息贷给当地企业使用外,剩下的部分一时间竟很难找到用户。毛泽东听后哈哈大笑,说:没有想到,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帮了香港的忙,富豪们把钱都拿到香港来了,这好嘛!毛泽东深思了一会儿,提出了一个思路,说:外国的游资到香港这么多,我们也可以利用嘛。办一个轻工业工厂企业所需的钱,贷款也好,投资也好,两三年之内就能赚回来,再还给人家。毛泽东还说,这样对双方有利,我们用人家的钱,办了工厂,他们的钱也生了利息。更主要是对我们有利。我们办厂缺少资金,靠我们自己积累资金,速度慢。香港有这么多游资,我们应该利用。说到这,毛泽东停顿了一会儿,又坚定地说:这是个机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陶铸和林李明二人商议了一下,按照毛泽东的思路,提出了一个利用香港游资发展广东省的轻工业的意见。他们把这个意见写成了一个简要的汇报提纲,在继续陪同毛泽东视察时,专门向毛泽东谈过。毛泽东非常认真地听了他们的汇报,觉得很好,又利用晚上的时间,认真看了他们的提纲,心里很高兴。但作为党中央主席,毛泽东不能立即就轻率地表态。他自己要思考,也要回北京去征求其他中央领导人的意见。实际上,毛泽东在视察广东时,一直在思考陶、李二人的意见。这使他形成了利用香港资金,使广东得到特殊发展,即将广东当作一个大特区的初步想法。
毛泽东与陶铸临别时说:“你们的想法不错,写个报告,我把意见带回北京去商量。”据说广东省委的报告很快就呈送到了中央,但一直没有得到正式的回复。
当历史的脚步迈入20世纪70年代末时,中国和世界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阶段。中共中央新的领导集体对于中国周边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高速发展十分关注,特别是邓小平,十分想亲自到这些国家和地区去走一走,了解一下实际情况。他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这一想法,得到了政治局的支持。
1978年的一年之中,邓小平连续四次出访,先后访问了缅甸、尼泊尔、朝鲜、日本、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同时,他对香港的情况也作了进一步的了解。邓小平回来后,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一个明确的意见:中国要加快发展,就离不开世界,应该学习亚洲一些国家高速发展的经验。他提出:中国也可以划出一块地方,吸收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用特殊的政策,使这个地方发展,这是一个实验。邓小平还建议:中央的领导干部,特别是管经济的,要走出去,看一看。中央赞同邓小平的这个意见。就在1978年这一年当中,中国有13位副总理和副委员长以上的领导人,先后21次访问了51个国家。他们的出访,开阔了眼界,了解到了一些真实情况,回来后,都提出了要学习许多国家发展经验的意见。但是,究竟怎么样学,大家还拿不出一个具体意见。而这时,在邓小平头脑中,则酝酿着一个大胆的方案:办特区。特区在哪里办?邓小平进行了思考,认为最好是在靠近香港等发达地区的地方。他把目光盯在了深圳、珠海、厦门等地,也考虑到了上海,但他的决心还没有下。
正在这时,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广东省代表团来到北京,团长是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他在会上做了题为《广东的建设如何大干快上》的工作汇报。他说:“从广东来看,要大干快上,当前面临的困难还很多,其中主要的是粮食压力大,电力、燃料紧张,钢铁等原材料供应不足……同时,我们也希望中央能给广东更大的支持,同时多给地方处理问题的机动余地。比如农业机械化,如果中央允许我们吸收港澳、华侨资金,从香港引进一批先进设备和技术,购进电力,进口部分饲料,就可以……”这份汇报材料是习仲勋到广东工作了7个月之后形成的。习仲勋的报告引起了中央的注意,但他认为还要在中央大声疾呼。于是他找到了邓小平。习仲勋和邓小平都没有想到,二人竟是不谋而合。邓小平非常高兴地说:“对!办一个特区。过去陕甘宁边区就是特区嘛!”对于办特区的地点,二人也是不谋而合,都提出可以办在深圳。邓小平还向习仲勋详细询问了深圳的情况。当他得知深圳只是一个小渔村,目前还很穷时,坚定地说:就在这里搞,这是一个实验,一个小渔村,是会搞好的,不会搞坏。就在习仲勋找邓小平后不久,邓小平在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在广东深圳试办特区的意见。邓小平的意见,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同志的支持。没过多久,中发197950号文件出台了。在广东深圳办特区的事定下来了。
中央办特区的决策定下来了,但对于怎么办,还要进一步考虑。政治局研究,由国务院主管经济工作的谷牧具体负责调查研究工作。谷牧根据中央的意图,召集有关人员开了多次会议,最后决定派代表团出去看一看。一是派国家计委和外贸部组织的港澳经贸考察组,对港澳地区进行实地考察研究。二是由他自己率领的政府考察团,考察活动以西方五国(西德、英国、瑞士、丹麦、比利时)为主。三是由李一氓担任团长的中共代表团去了南斯拉夫,对这个国家领导企业的经验和企业管理情况进行了了解。
各路考察团回到北京后,又对考察的情况进行了反复研究,都形成了考察报告。这些考察报告中,分量比较重的有三份:一份是关于西欧五国的经济考察报告,一份是关于港澳的经济考察报告,一份是对南共的考察报告。这三份报告,对于中央政治局下决心创办经济特区,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提供了中国办特区的可以借鉴的经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提出了“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初步设想。而且,这已经不是放空炮,是在事先定下了方向和办法的。这个方向和办法,就是试办特区,地点就是在广东省先搞。
为什么要先在广东省先搞?除了前面讲到的习仲勋等同志的作用外,也应该肯定,广东省是中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条件最好的省份。当时,在香港的人口中,80%的人祖籍都是广东。中国人恋根,这是祖传的。要引进外资,首选是香港。要办特区,最能借力的,也是香港。
三中全会后,广东省委开始研究如何落实全会精神的问题,其中最大的课题,就是办特区,这既是广东省改革开放的“大项目”,实际上也是中央交给他们的任务。但是,广东省委的同志每走一步,是多么需要支持呀!对于寻求支持,广东省委的同志采取了主动。1979年年初,习仲勋和省委的吴南生一起向正在广州休养的叶剑英副主席汇报了省委关于落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如何充分利用外资和现有的条件,搞补偿贸易,搞加工,搞合作经营及广东先行一步的意见。其中特别详细地向叶剑英汇报了在深圳办特区的打算。对此,叶剑英很关注,询问了许多事情,习仲勋等同志一一作了解答。叶剑英听后十分高兴,他明确表态,支持广东省委办特区,并且说,办特区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一个省的范围,一定要办好。
办特区,最重要的是要政策,要自主权。但在当时的政治气候下,一个省伸手向中央要自主权,要特殊政策,是要思量再三的,搞不好会被人扣上搞分散主义的帽子,或许还会有更重的政治帽子在等着你。但是,广东省委的同志为了广东省的发展,打消了顾虑。1979年4月5日至28日,习仲勋与王全国一起赴京参加中央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讨论调整国民经济和当前的思想理论工作。广东省的代表团对于思想理论问题也很重视,但他们最重视的,还是经济问题。在会上,王全国代表广东在中南组向中央汇报了广东如何利用有利条件为国家多创外汇的措施。汇报是按广东省事先准备好的口径讲的,而习仲勋却等不及了,在王全国汇报当中多次插话,向中央提建议。习仲勋直接向中央提出:“不仅经济体制,整个行政体制也要考虑改革。中国这么大,各省有各省的特点,有些应根据省的特点来搞。”有人问:广东省要搞出什么特点?习仲勋直言道:“广东就是要中央放点权,让广东先行一步,放手干。”有人问:“广东要什么权?”习仲勋说:“广东作为一个省,等于人家一个或几个国家,但现在全省的地方机动权力太小,中央统得过死,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的要求是在全国集中统一领导下,放手一点,搞活一点。这样做,对地方有利,对国家也有利。”然后他又补充说:“如果给广东一个特殊政策,经济可能几年就上去了。”当时,中央要在广东办特区的事情,已经明朗化了,大家也知道习仲勋讲的特殊政策指的是什么。与会同志对习仲勋的意见是赞成的,并且补充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就是在这次会议期间,习仲勋奔走于中央各部门,还提出要单独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汇报,中央同意听他的汇报。在会议紧张进行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专门抽出时间,听习仲勋的汇报。汇报时,习仲勋把在深圳办特区的方针、办法、政策、打算,以及一些具体措施,都讲了,最后还是归结到要求中央给特殊政策,即部分自主权。他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常委们的支持。会议期间,习仲勋还和杨尚昆一起找到邓小平,专门向邓小平汇报。这次汇报主要需解决的,是特区的名称问题和中央的资金支持问题。对于第一个问题,习仲勋等提出了三个选择方案:一是出口加工区,一是特别贸易区,一是特别工业区。对这三个方案,邓小平都不满意。邓小平略加思考后,拍了板:“就叫出口特区,简称特区!”习仲勋听了,立即表示赞成:“好,就叫特区,这个名称好!”汇报到需要中央资金支持时,邓小平十分果断地说:“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中央派出了办特区的工作组 考虑到办特区的成败关系到中国改革开放的全局,需要中央直接派人去支持,同时也考虑到,办特区是新事物,能否超出中央控制,是不是会搞乱了,对于这些,也需要中央能够掌控得住。因此,中央决定派出一个指导办特区的工作组。工作组由谷牧带队。习仲勋在北京时,邓小平就告诉他,中央做出了这一决定,习仲勋非常高兴。在北京期间,习仲勋和谷牧单独就广东办特区的问题谈过几次。二人对办特区信心十足,对办特区的一系列想法也达到了不谋而合的地步。
习仲勋心中有了底,很快就返回广东。习仲勋回广东后第一件事,就是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在会上,他传达了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并将他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所作的汇报,做了简要说明:“党中央对广东的工作极为关怀,批准广东省委关于先走一步的要求,同意搞一个新体制。中央已派谷牧同志来专门研究这个问题。下一步,谷牧同志和省委要向中央汇报,待中央做出决定后,我们就坚决贯彻执行。”
1979年5月中旬,谷牧率领工作组到达了广东省。在谷牧到达广东之前,中央已经把福建纳入到办特区的实验范围,决定在珠海也办一个特区。因此,谷牧此行,不光要对广东省办特区进行指导,还要对福建省办特区的工作进行指导。工作组也分成两路,一路去广东,一路去福建。但广东始终是办特区的重点。谷牧率团到广东后,对办特区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他们研究了政策问题,引进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给予广东省特殊政策的问题。经过实地考察、研究之后,谷牧会同广东省的有关同志组织了文件起草小组,去福建省的那一路也同时组成了文件起草小组。文件都是以广东和福建两个省的名义起草的。采取的是向中央请示报告的形式。6月6日广东省委正式拟定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发挥广东优势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不久,福建省委也拟定了《中共福建省委、省革委会关于利用侨资、外资,发展对外贸易,加速福建社会主义建设的请示报告》。谷牧把两份文件汇齐后,带回北京,正式转交给中央。中央政治局对这两份文件很重视,开会研究后,很快做出决定,批准这两省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方案。1979年7月19日,中央下发了中发197950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文件中明确批示:“出口特区”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拟组织一个协调小组,随时了解闽、粤两省执行政策的情况,适时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适时解决矛盾,使这个对外经济活动的特殊政策得到顺利地执行(当时之所以叫作“出口特区”主要是为了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办的“出口加工区”)。
国家成立了进出口管理委员会 办特区,最大的问题,就是进出口问题。新中国自建立以来,进出口都是由国家控制的,是高度集中于中央的。现在要办特区,要由特区直接引进资金、材料、技术,就要打破原有的国家管理体制,给特区以自主权。但是国家又不能完全失去对于进出口的控制,怎么办?中央政治局反复研究后决定:成立一个专门管理进出口的机构??进出口管理委员会。这个机构是正部级单位,其前身是国务院进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但实际工作范围很大,跨了经济和外交两个领域不说,国家进出口的政策、范围和数量都要由这个部门拿出意见。但最实际的任务,是具体负责国家对外开放工作。而对外开放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是指导特区建设。为了办好特区,这个部门要对特区的进出口政策进行恰当的把握,既要保证特区的自主权,又不能完全失控。
1979年8月,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成立了,它直接对中央负责,管委会主任由谷牧兼任,常务副主任是周建南。
中国办经济特区,是史无前例的,各种各样的意见都有,但更多的是看。中央也讲,这是搞实验。可见,当时办特区有风险,而指导办特区的这个中央机构,则更处在风口浪尖上。为了把特区办好,又不走弯路,在这个机构工作的同志,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并且要经常深入特区去调查研究。他们不光要对特区进行调查研究,还要对国外的经验进行考察、对比。更使他们费尽心血的是,他们还必须为特区定出发展方向和蓝图。因此,在中央办特区初期,许多人把这个机构比作绘制特区蓝图的职能部门,办特区的中央指导部门。这个机构也不负众望,在刚刚成立不久,就在派员进行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广东、福建两省办特区提供了一个基本的规章。正是因为有了这个规章,特区才一步一步顺利地办了起来。
国家法律肯定特区 办特区初期,中央一点也不敢松懈,中央工作组长期在特区指导、调查研究。谷牧更是在北京和特区之间来回跑。1980年3月24日至30日,受中央委托,谷牧副总理在广州召开了广东、福建两省会议,检查总结中央关于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试办特区的具体执行情况。广东省的习仲勋、杨尚昆,福建省的马兴元、郭超等同志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港澳工委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研究了特区发展问题,大家一致认为,特区发展实践已经证明,特区不光是进出口问题,而是特殊经济政策指导下快速发展的问题,其本质还是中国实际经济的发展。因此,用“出口特区”的名字,已经不能包括特区的实际内涵了。这次会议采纳了广东提出的建议,并报经中央同意,将“出口特区”改为具有丰富内涵的“经济特区”。
也是在这次会议上,许多同志提出:办特区已经有了初步经验,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办特区不是一两个省的行为,是中央的决策,关系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局,应该用国家法律的形式把办特区这件事确定下来。
谷牧回北京后,在政治局会议上汇报了这件事情。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一致同意把这个意见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1980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的批示》??中发198041号文件,对两省的对外开放活动予以了肯定。1980年8月26日,经过反复论证、十三次修改草稿,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并批准公布了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从此,中国的经济特区通过国家立法程序正式诞生。此后不久,国务院相继批准了上述四个经济特区的位置和区域范围,这标志着中国经济特区正式诞生,并受到了国家法律的肯定。(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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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稼祥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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