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给乘客看的电子显示屏,可打出的票价却"一闪即逝",这样的公示"名存实亡"。”21日上午,乘客李先生在省城一车站电子显示屏前查阅票价时忍不住抱怨。对此情况,合肥市物价部门在日前春运票价检查中特别要求:车站有电子显示屏的,应适当延长票价公示时间。
为保持客运市场票价稳定,合肥市物价局近日对省城车站就客运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对象包括西门、南门、东门换乘中心和新亚汽车站。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车站票价执行情况较好。
不过,检查人员也发现一些有待完善甚至亟需改正之处,主要是:西门、东门换乘中心和新亚汽车站的电子显示屏对票价的公示时间相对较短,票价公示一闪即逝;西门车站的电子显示屏没有公布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号码;一些车主尚未在车内张贴票价公示标签;一些租赁柜台的经营者对零售商品的明码标价内容不全面,另一些经营者没有使用市物价局价检分局监制的标价签,少数零售商品和服务没有明码标价。
对此,物价部门已督促各车站、经营者将各路线票价、零售商品和餐饮服务价格以及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号码在车站、柜台、车辆内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车站有电子显示屏的,应适当延长票价公示时间;商品明码标价工作要符合“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的标准。
检查人员特别强调,各车站和各车主要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制定或调整的票价标准,不得乱涨价;对合谋、串通涨价、哄抬票价以及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公开曝光。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