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季明
上海市政府从2007年市本级财政的超收收入中安排103亿元,建立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丰补歉,确保财政投入持续稳定地向改善民生方面重点倾斜。
2007年,上海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102.6亿元,其中市本级超收收入206.6亿元。
根据中央明确的超收使用安排原则,以及全国财政会议关于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参照中央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精神,上海将市本级超收收入中的约一半资金投入建立了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上海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上海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这种做法有利于保障重点支出的需求,集中财力办大事;有利于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的透明度;有利于人大以及人民群众对超收收入安排的监督,防止出现资金分散、突击花钱等问题。
除建立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外,2007年上海市级财政超收部分还安排了23亿元用于确保教育、科技、农业等的投入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安排31亿元用于市对区县体制的转移支付;安排49.6亿元用于落实各级政府新出台的各项惠民政策,弥补社保基金赤字,完善医疗和医保政策体系,以及建立推进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
2008年上海地方财政收入预算2365亿元,预计比2007年增长12.5%。上海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按照公共财政优化支出结构的要求,上海市本级支出预算将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的增长,新增财力集中用于改善民生,稳步提高民生项目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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