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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政府拟将楼花买卖纳入登记 居民表赞同

  中新网1月28日电据澳门日报报道,不论穷富,住屋乃是切身需要。澳门特区政府拟把“楼花”买卖纳入特区政府登记,规管澳门现在的“楼花”买卖,保障购房者的交易安全。部分澳门居民表示赞成,认为该政策能保障购房者权益,减少发展商的欺诈机会。


  另一方面,部分居民也赞同特区政府对“天台屋”等僭建物,拟采取“钉契”措施,认为“天台就是天台,不应该有其它用途”。

  从事餐饮业的何小姐表示,特区政府若规管“楼花”买卖,并立法完善买卖法律制度,能保障购房者权益,减少发展商的欺诈机会。她指出,澳门经济发展迅速,带动房地产高速发展,居民对房屋的需求日益增加,“现在有好多人都买不到楼”,相信澳门不会有烂尾“楼花”情况发生。

  何小姐认为,日后特区政府介入买卖“楼花”,若发展商无能力再继续兴建楼宇时,特区政府可与发展商协议共同参与兴建,避免已购楼花居民的损失,浪费金钱。

  居民郭小姐称,购买“楼花”存在风险,“好似购买成衣和订造衣服的道理一样,不知制成品是什么样”,对自身完全没有保障。但买卖“楼花”若纳入特区政府登记,就能清楚规范买卖合约的内容,以及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真正保障购房者的交易安全,且避免货不对办和“一楼多卖”的情况发生。

  此外,对于“天台屋”等僭建物采取“钉契”措施,郭小姐赞成在行政违法事实的登记取消前,禁止物业转名或按揭,“天台就是天台,不应该有其它用途”。“就算是买楼都不可以改变楼宇本身的用途。”所以她认为特区政府应尽早对这些威胁公共安全的非法僭建物监管和取缔。
(责任编辑: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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