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0883.HK,下称“中海油”)与加拿大一公司就印尼东固项目的官司,以中海油出让部分股权而握手言和。东固项目是我国福建省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供应来源。
昨天,中海油宣布已就出售东固项目3.06%的权益一事同塔里斯曼能源集团(下称“Talisman”)达成协议,交易对价为2.125亿美元。
东固项目位于印度尼西亚的西巴布亚岛,拥有数个海上气田、生产设施、管线及设计产能达每年760万吨的液化天然气处理厂。东固项目预计于2008年底竣工。在此交易前,中海油拥有东固项目16.96%的权益。
中海油2006年年报显示,印尼一个联合作业协议下的油田合作方起诉中海油与其若干附属公司(下称“被告方”),该合作方要求行使其在联合作业协议下的权利,要求被告方在其成本基础上分配东固天然气下应属于该合作方的利益,案件在2007年11月开庭审判。尔后,被推迟至今年3月,该起诉的原告就是Talisman。媒体报道称,由于出售项目的价值和股份比例均超过之前的预期,因此结束了这起诉讼。
2002年9月27日,中海油向BP收购东固LNG项目相当于12.5%的权益,之后不断增持东固LNG项目,从2009年起,该项目将每年向中国福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提供260万吨液化天然气。昨日,中海油跌5.62%,收报于11.08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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