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追回被挤挪资金41.95亿元 今天(1月30日)上午,国家审计署公布了《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以下简称《纠正结果》)。
截至2007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有41.95亿元。
此外,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305项;审计发现的117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88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10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纠正结果》包括财政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中央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等部门共7大类纠正情况。
8户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关于损益不实的问题,除对1户企业因有关事项调查延期尚未下达审计决定外,其余7户企业已按审计决定调增利润25.15亿元,调减利润40.52亿元。审计发现的18个账外账户已纳入账内核算。
这次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22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批捕、起诉和判刑14人,受党纪政纪处理24人。
另外,5户中央企业针对效益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采取了节能环保措施,加大了治污投入和设备更新改造的力度,修订了各项管理制度42项,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这次效益审计调查移送的9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已进入调查和处理阶段,已批捕、起诉和判刑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人。 (来源: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