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日前发布2008年第1号公告,公布了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
三峡总公司高度重视
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针对一些中小合同项目没有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的问题,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加大公开招标执行力度,取消业主指令性分包,并加强了标前规划工作,优化标段划分,避免招标决标时切标、分标,公开招标的比例达到93%;
二是加强劳务分包管理,在新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细化了工程分包条款,规定了分包队伍自治,并加强了对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禁止违规转分包;
三是规范下属公司和职能部门招标行为,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招标项目的范围。
针对部分单项工程监理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一是清退了不合格监理人员,督促监理单位按合同补充高素质监理人员,提高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和监理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加强了对监理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与考核,强化了计量签证、质量监督、造价审核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履职能力,提高了监理水平。
针对未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问题,明确了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和职责,修订了《三峡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三峡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与经济责任的有关规定》,强化对质量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和责任界定,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和报告制度。此外,对结算管理和合同管理不够严格而增加建设成本4.88亿元的问题,三峡总公司已通过从施工单位收回多结算的资金、停止在合同内约定奖励数额等方式予以纠正。
湖北省、重庆市及其所属10个区(县)认真整改三峡库区移民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针对一些部门单位违规使用、虚报多得移民补偿和政策性补助资金2.89亿元的问题,已采取收回资金、调整项目计划和账目等方式纠正的问题金额为2.59亿元,占89.6%,尚未纠正的问题,有关地方政府也已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对移民培训费支出结构不合理、部分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缓慢的问题,重庆市已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培训费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支出,积极协调和督促三峡库区各级政府及移民机构,加快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进度。这次审计发现的5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