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基金公司被允许开展专户理财之后,券商专户理财的闸门也将打开。证监会于1月28日出台了《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业界普遍认为,该细则一旦正式实施,将意味着证券公司针对单一大客户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章可循,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也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专户理财风险受严控 2004年之前,南方证券、闽发证券、德恒证券等券商纷纷曝出委托理财的资金黑洞,证监会对券商委托理财等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了严格的管理。《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的出炉,不仅仅意味着证券公司可以重新涉入这类个人理财项目,同时意味着证监会对券商个人理财的风险控制加强。
“事实上,即使证监会并不允许券商进行个人专户理财,不少券商也在做,只是换一个名字而已。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控制这类风险。”一位券商人士如此表示。
从细则分析,有3个规定引人注目。首先,细则规定应当保证客户委托资产与证券公司自有资产相互独立,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相互独立。这一规定避免了此前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等委托理财“黑洞”的出现。
同时细则明确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资产本金的损益做出承诺。再次,证券公司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其他公共媒体公开推介具体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方案。
券商盈利渠道多元化 “细则的推出扩展了证券公司渠道,也使客户多了一个选择。”财富证券首席分析师杨孟华表示。
不过也有券商人士表示,由于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不允许宣传,很可能最终券商还是需要依靠原有的客户群,而难以大规模扩展。“这难以对证券公司业绩产生很明显的提升。”一位券商人士如是表示。同时,这一业务的开闸很可能仍然仅利好大中型券商。“2008年股市难以像2007年一样,小券商的业绩波动会比较大。但是这一新业务仍然不可能所有券商都能够涉及,而是要券商具有一定资格才能获得执照。”西南证券分析师李群芳表示。
私募基金不会受到冲击 “这个市场的份额很大,一个行业的介入不会导致利益"蛋糕"整体被吞食。”昨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刘晓艳对记者表示。她同时认为,虽然券商和基金公司共同参与专户理财业务,但是由于基金公司本身就致力于专业投资,为客户提供的服务更为专业,而且其投资平台也更大。
其他基金公司高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券商的加入会带来竞争,但影响力并不大。“我们之前主推QDII,现在第一只券商QDII也已经推出了,但QDII市场并为因此发生重大调整。”一位基金高管这样表示。
“实施细则对我们的影响也不会太大。”昨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私募基金经理这样表示。该人士表示,私募虽然一直处于半公开状态,但在资本市场欣欣向荣的背景下,私募具备固定的客户群,而且这批客户群稳定性较高,不会因为一个新行业的介入而动摇。
另外,实施细则中未透露券商个人理财的盈利分配,但私募基金通常的分红方式是“三七开”,即私募抽走盈利的三成,而客户获得盈利的七成;亏损负担也基于同样方式,这样的分成方式对大多数客户来说具有很高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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