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月3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0,236,37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1.1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计皓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与ARJOWIGGINS(HONGKONG)INVESTMENTLIMITED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0,236,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李红新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12证券简称:
凯恩股份公告编号:2008-00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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