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31日召开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及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200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三、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2月22日上午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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