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2月5日消息:记者昨日获悉,2007年全年本市消保委共受理航空类消费投诉523件,与2006年同期受理该类投诉395件相比,同比上升了32.41%。从消费者投诉的内容来看,除了假机票之外,一些航空公司随意“超售”、“拼班”,漠视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也日渐成为航空服务投诉的焦点。
据市消保委透露,有关航空公司机票“超售”不告知消费者,致使发生满员后消费者无法登机,或不征得消费者同意就进行的任意“拼班”,由此引发的纠纷屡有发生。如消费者GALA先生于2007年12月15日持上海到曼谷的机票,在机场换登机牌时遭拒,原因是印度航空公司超售机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为此,市消保委昨日表示:作为航空公司要依法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在消费者购票时就明确告知是否“超售”,使消费者能够对所购服务有全面了解。同样,对于“拼班”也要事先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取得消费者谅解。而对于“超售”涉及消费者权益等问题,要建立补偿平衡机制。市消保委希望民航管理部门尽快协调、牵头出台有关航班“超售”的管理办法和补偿制度,妥善化解因航班“超售”而引发的纠纷,以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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