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李雪)我国中央财政去年超收收入超过4000亿元。从今年开始,这笔超收收入将逐步转入下年度预算使用,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表示,我国将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
超收收入纳入下年预算
所谓预算超收收入,是指年底实际财政收入超过年初预算收入的差额。
据了解,仅在中央财政层面,2004年超收2000亿元,2006年超收3307亿元,2007年超收突破4000亿元。针对去年超收收入增长迅速的情况,今年我国还将改进超收收入使用办法,逐步将超收收入转入下年度使用。“这样,超收收入部门将被纳入下年预算安排使用。”
根据财政部要求,对确需当年使用的超收收入,要根据收入进度情况,提前做好超收收入安排预案,及早下达预算。预算调整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7月1日至10月底。除据实结算类项目等特殊指标外,各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指标批复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为当年11月底。
建立社保基金预算制度
2006年上海劳保局局长违规拆借社保基金32亿元案发,引起社会极大轰动。除了上海之外,各地社保基金也是频频暴露问题。2006年底,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结果显示,审计发现的各地社保违规问题金额达71.35亿元,部分资金无法追回。
“社保金违规案频发,凸显出我国当前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有关人士表示,根据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但从社保基金管理监督体制来看,上述规定在现实中无法产生约束作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兼顾了社保基金的费用收缴、投资运作、监督查处等数职,“属于自己监督自己”。
今年我国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建立社保基金预算制度。业内人士表示,建立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制度后,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将制定年度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计划,并经法定程序审批。“基金是否按政策规定筹集、基金支付是否按批准的预算和规定执行等问题都可以随时监督。”
预算外资金逐步纳入预算
据了解,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政府职能、弥补事业发展经费不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收取或提取,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财政性收入,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其他预算外收入3种类型,如交管罚没款等。
“一般预算外资金不纳入国家预算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使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大树表示。预算外资金存在重征收轻支出监管的问题,管理体制并不完善。“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后,使得资金的征收和使用更加规范统一,但也存在一定难度。”
积极推进国债市场化改革
此外,今年我国还将积极推进国债市场化改革,健全国债余额管理制度。有关人士表示,国债市场化改革包括利率市场化,创新债品开发和期限结构设计,如发行短期国债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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