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2月13日电(记者刘宝森)山东省环保局13日通报,2007年,山东省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双降”,均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据山东省环保局介绍,2007年,山东全面完成两个约束性指标的减排任务,年削减化学需氧量11.69万吨,比2006年下降5.04%,年削减二氧化硫27.52万吨,比2006年下降7.12%,分别超额完成年初制订的化学需氧量削减5%、二氧化硫削减7%的目标。
据了解,2006年,山东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曾实现“双降”,但二氧化硫未能完成年度减排任务。2007年制订的减排指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年均削减指标的基础上,累加2006年未完成量而确定的,相当于年均削减量的1.5倍。
2007年,山东省实行了严于国家的污染排放标准,并先后出台了南水北调沿线、小清河流域、海河流域、半岛流域等覆盖全省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到目前,全省现役火电机组累计建成55台脱硫机组、装机容量为1万多兆瓦,占“十一五”期间应建脱硫机组装机容量的70%。
2008年山东计划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削减4%。山东省表示,今后每年将拿出2.01亿元,对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好的市实行以奖代补。其中,每年拿出7500万元,奖励总量减排工作列入全省前9位的市,调动各市抓治污、促减排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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