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2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快邮政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2月14日国家邮政局向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发出通知,提出四条要求。
第一,抓住气候转暖、交通条件转好的有利时机,组织企业尽快疏运、投递灾期积压的邮(快)件。
督促企业随时掌握积压邮(快)件的疏运、投递情况,积极组织运力,合理调度,尽快恢复运输、投递秩序。对受灾边远地区仍未打通邮路的,要尽快打通,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积压邮(快)件的疏运、投递工作。
第二,邮政企业要做好受灾地区分支机构汇兑业务的兑付工作,保证用户及时收到汇款,帮助群众渡过难关。
第三,确因本次灾害致使邮(快)件延误而导致企业与用户纠纷的,邮政监管机构要积极组织和监督企业做好解释和处理工作。
第四,继续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企业确因电力、燃油供应紧张而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要主动协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确保邮政和快递企业生产用电、用油,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邮路畅通。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前一时期邮政业抗灾工作中,顾全大局,知难而上,保持了邮路的基本畅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引导各从业企业学习邮政企业应对自然灾害中的好的做法,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夺取抗灾保运营工作的胜利。 (来源:邮政局网站)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