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井集团6位高管相继出庭受审之后,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安徽古井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李运杰涉嫌受贿一案,经亳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将于2月28日在亳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李运杰现年55岁,2007年9月11日,其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逮捕,今年1月18日,亳州市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
据指控,1998年至2007年期间,李运杰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2次收受或索取浙江、江苏、河南及合肥、深圳等地有关单位负责人贿赂款计人民币227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2000元,并为这些单位及个人在古井房地产集团的建设工程等业务上谋取利益。检察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李运杰不仅受贿,还先后4次索贿,索贿金额高达90万元人民币。2002年春节前和2004年七八月份,李运杰在合肥以急需用钱为名,先后两次共索取合肥某建筑公司亳州分公司经理陈某人民币40万元,每次索取金额达20万元人民币。2004年上半年,李运杰在家中以买房的名义,一次索取浙江某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第二分公司经理徐某人民币40万元。
在前后10年的时间里,李运杰在古井房地产集团有关建设项目的设计、建筑、监理、安装、装饰等各个环节都收受贿赂,有的行贿人一次就送给他港币30万元,最少的一次也有2000美元。在8名行贿人中,李运杰收受或索取其中一个行贿人的贿赂就累计达82万元人民币。(吴贻伙)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