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成立之初即与河南省电力公司签署了《委托生产管理协议》和《有偿服务合同》,公司将所属焦作电厂#5、6机组委托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并有偿使用其部分公用设施,期限为10年;河南省电力公司授权所属焦作电厂具体承担协议义务。
    2008年2月22日,经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豫能控股与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焦作电厂#5、6机组委托生产管理协议移交的协议》,将公司所属焦作电厂#5、6机组委托生产管理的受托方变更为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原受托方河南省电力公司享受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并转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承继;同时将《委托生产管理协议》和《有偿服务合同》到期日延长至2008年3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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