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晚,东方航空董事会发布公告,表示对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中航有限")的投资和合作建议(下简称"中航建议")进行了审慎和充分的讨论,并征求了法律及财务顾问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于中航建议,将不予进一步考虑,将坚持引进战略投资者,做精做强航空运输主业。
2月27日,本报记者致电东航总部询问公告细节,但东航方面未对上述公告做出进一步的解释。
中信建投证券航空分析师李磊分析,东航反对是意料之内的事情,法律审批都是表面的现象。尽管中航做过承诺不控股东航,但东航仍担心中航参股后失去自主权,上海基地受到威胁。另外尽管中东在国内航线合作上有一定互补性,但中东合作在国际航线业务上的互补效应不如与新航合作,而且东航与新航合作能很好与国航与国泰合作进行抗衡。
四个不确定性
东航公告附有瑛明律师事务所的意见,认为中航建议的实施在法律和审批中存在有四个不确定性。
首先,中航建议内容突破了现行政策,其实施需得到相关中国政府部门的特批,而能否获得该等特批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其次,中航建议涉及业务合作内容的实施可能需得到国航和东航股东大会的批准,由于该等事项可能被认定为关联交易,在国航和东航各自的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时,中航有限及其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需回避表决,因此中航建议的实施能否获得国航和东航各自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样存在不确定性。
第三,中航建议可能导致国航和东航之间构成同业竞争,而中航有限未提出任何有效解决方案。
第四,中航建议可能触发反垄断审查问题等。
瑛明律师事务所认为,中航有限对其提出的建议存在的不确定性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障碍未作充分和明确的披露。同时中航建议提出双方合作的具体内容和实施主体均不明确,不具有合同法律意义上正式要约的任何效力,是一份对中航有限无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亦即中航有限可以随时撤回或修改该建议。
2月27日,中航人士表示,我们将慎重讨论后再发表严肃的观点,希望能在两会之前给一个态度。但是目前不愿意就东航及瑛明律师事务所的陈述做出反馈,导致两家兄弟航空公司进一步"口水战"。
一位内部人士透露,中航有限1月21日给东航予充分考虑,包括提出了"中航有限方面"的概念中,其中就包括东航。而在与国泰讨论成立合资货运公司的股权比例时,也为东航预留了股份。
东航沉默背后
由于尚未看到新航提出更新的方案,再次召开股东大会通过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东新、中东合作短期内将暂缓,东航仍将依靠自身发展来运营。
李磊认为,此前东航股价一度攀升背后,是中国民航行业景气回升,东航赢利预增带来的支持,新航入主消息只是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从这点来看新航如果仍按以前的出价确实偏低。从中国民航业发展趋势来看,2006年处于低谷,2007年开始回暖,预测2008年仍将有上升,这将对东航赢利提升继续带来利好。"但是从长远来看,东航仍需引进外资投资者,毕竟它在三大航中资本实力最弱、资本负债率最高,资本渴求度最高"。
从1月21日中航有限提交方案至今,东航一度保持沉默。选择在27日"两会"召开前表明态度,似乎颇有含义。尽管东航人士认为应该避免"企业行为政治化",但是一位业内人士分析,两会期间将对大部委制其中包括大交通部进行商讨,还有可能将涉及政府、企业相关人事调整,都增加了"中新合作"、以及"中东合作"的不确定性。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还应从全球航空格局变化看待东新合作及中东合作,目前美国航空业内并购加剧,美国西北航空正在与三角航空和联合航空进行谈判合并。如果合并成功,将加剧这些美国航空巨头在国际航线上的布局,特别是快速增长的中美航线。中国航空公司如果不迅速联合、增强国际竞争力,将在国际航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
李磊认为,美国航空业重组也有考虑美国本土市场的需要,中美航权分配仍受到两国政府调控的影响。目前中国民航总局整合内部航空资源整合的思路非常明显,以应对国际市场份额的逐年下降,以及对外天空开放的幅度,但是未来整合路如何走,如何发挥对航空网络资源的效力,都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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