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银行应设立协助法院办理相关业务的专门窗口,建立系统内统一查询、统一冻结、统一划扣的工作机制,并配合人民法院建立有关信息沟通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这是深圳日前出台的《深圳市国内银行统一办理司法协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的内容。
在昨天由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主持的《公约》签字仪式上,深圳17家商业银行的代表一一在《公约》上签字。
据悉,该《公约》是落实2007年3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
与会人士认为,《公约》的签订将进一步强化司法系统与银行业的协调、沟通和信息交流,降低信息不对称、信息滞后所带来的风险,有利于改善深圳金融生态环境、司法环境,还将进一步推进深圳的社会诚信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公约》自各会员银行签字之日起执行,由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负责解释和修改。深圳银监局为本公约的见证人,并监督本公约的执行。
(唐曜华)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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